1.以風險為基礎,建登高車立閣樓貨架期持續(xù)評估系統(tǒng),保證貨架期測試的準確性和有效性,從而提供科學正確的數(shù)據(jù),制定出安全合理的保存期限。
2. 范圍
本程序適用于超低溫金槍魚產品的貨架期測試
3. 職責
3.1總經理為產品貨架期的最終確認人。
3.2總經理、副總經理負責搜集國內外同類產品相關的法規(guī)要求和閣樓貨架期信息,為閣樓貨架期的確定,提供指導和參考意見。
3.3質檢部負責對樣品的檢驗以及記錄分析測試數(shù)據(jù),提出合理的閣樓貨架期期限。
3.4營業(yè)部負責與客戶溝通,商定產品貨架公司消費前合適的儲藏條件。
3.5生產部負責妥善保管測試樣品,保證按設定的儲藏條件保管樣品。
4.工作程序
4.1閣樓貨架期的確定
4.1.1參照法規(guī)要求和國內外同類產品的相關信息,設定閣樓貨架期大致范圍。
4.1.2抽取同一品種、同一生產日期、同一規(guī)格編號、相同特征的樣品,以每個樣品約0.5kg為標準,取樣數(shù)量為設定貨架期月數(shù),再加上設定貨架期月數(shù)的25%即可。
即S=M+M×25 %=1.25M
S:取樣數(shù)
M:設定貨架期月數(shù)
4.1.3首次貨架期測試在抽樣后一個月,質檢部檢驗人員在樣品中任取一個樣品,進行感官檢驗和微生物常規(guī)檢驗,記錄感官檢測數(shù)據(jù)和微生物檢驗結果。以后每個月進行一次閣樓貨架期測試,直至樣品檢驗完畢。
4.1.4閣樓貨架期測試主要包括感官檢驗和微生物檢驗,感官檢驗主要檢驗冷凍狀態(tài)和解凍狀態(tài)下產品的外觀、色澤、口感、氣味、肌肉組織等;微生物檢驗主要檢驗產品倉儲籠的菌落總數(shù)、大腸菌群、金黃色葡萄球菌等常規(guī)指標。
4.1.5質檢部經理將每月的測試結果記錄在相關表格中,并逐月向總經理匯報貨架期測試情況。所有樣品檢驗完畢后,根據(jù)對測試結果的分析,向總經理提交產品貨架期測試報告,提出安全合理的貨架期,交總經理批準發(fā)布。
4.2貨架期的復核測試
4.2.1貨架期復核測試頻率為每3個月一次,即在加工中每3個月由質檢部在現(xiàn)場取樣封存,明顯標識,存放在成品庫中,在核定的貨架期后1個月時,取出,按本程序4.1.4檢驗。
4.2.2如果貨架期復核測試的結果與正常結果相差太鋼制托盤大,應進行對比試驗,查找原因,并如實記錄。
4.2.3質檢部經理應定期將貨架期復核測試結果報告總經理,對與正常結果有較大差異的測試結果,要說明原因,提出具體處理意見。
4.2.4總經理根據(jù)貨架期復核測試結果,決定是否重新進行貨架期測試,以保證閣樓貨架期的安全性、合理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