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很可笑,也很矛盾,與其“陰法陽儒”的名字一樣。矛盾在于就好象老板的心里應該陰暗,而表面上卻要表現(xiàn)得很儒雅,這是在罵老板整個一個裝B。這是讓老板表面上要把自己表現(xiàn)得象鴿子,而實際上呢,脫了衣服,原來是只鷹。同時,如果普通員工聽了以后,最好也不要揭穿所謂的陰暗,讓員工與老板一樣,大家互相裝B。
何苦來哉?!完全沒有這個必要。還是先簡要回顧一下法與儒。
一、陽法
談法家必談韓非。韓非為法家的集大成者,他集成了前期法家商鞅的“法”,申不害的“術”,慎到的“勢”,提出了以法治為中心,法術勢結合的政治思想體系。
韓非論法:法者,憲令著于官府,刑罰必于民心,賞存乎慎法,而罰加乎奸令者也?梢姺ㄊ墙y(tǒng)治者公布的統(tǒng)一法令制度,由各級官吏負責實施的尺子,遵守法令則賞,違反法令則罰。
韓非論術:術者,因任而授官,循名而責實,操殺生之柄,課群臣之能者也,人主之所執(zhí)也?梢娦g實際上是統(tǒng)治者的用人馭人之術,一個好的統(tǒng)治者不但要敢于用人,還要善于用人,能讓臣下盡心竭力,人盡其才。干得好我獎賞你,干得不好我處罰你甚至殺了你。
韓非論勢:君持柄以處勢,故令行禁止。柄者,殺生之治也;勢者,勝眾之資也。韓非所認為的“勢”,實是指君王所掌握的政權,只有掌握了政權,才能持“殺生之柄”的權勢、才能頒布法令,也就是說“法”與“術”都是以有“勢”為前提,并為之服務。
因此,韓非認為作為君主治國要有法,法要不分貴賤,一律遵守。用人要有術,要知人善任,賞罰嚴明。而行法用術,都靠緊握權勢,這個權勢不許其他任何人染指。
這幾點對老板來講,用在企業(yè)管理上,有什么必要“陰”著來?
勢,如果是股份制企業(yè),你就必須是大股東,否則你就失去了控制權。國美現(xiàn)在所發(fā)生的黃陳控制權之爭,就是為了爭“勢”。如果你沒有這個“勢”,法就是別家的法,你的術也無用武之地。為自己的利益而戰(zhàn),這一點用得陰著來嗎?一個不為自己的利益而戰(zhàn)的人,我不信他能在多大程度上能忘私地為他人的利益去浴血奮斗。
術,哪個老板不敢用人,不會用人,企業(yè)也就沒有了未來,沒有未來的企業(yè)也就留不住真正的人才,留不住真正的人才,企業(yè)也就完蛋了。所以,要想做強企業(yè),首在用人。因此,這個“術”,還用陰著來嗎?
法,每個企業(yè)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。試問,哪個老板對企業(yè)的管理制度沒點自己的想法?企業(yè)最終要做大,還得靠“法”治,法治的結果是構建了一個相對持久的大平臺,不一定要“明君”也能唱得出好戲,而“人”治的結果最多只是一個短暫的小平臺,換個人,戲可能也就沒法唱了。
我認為法家的法術勢對企業(yè)老板的大啟示應該是:
首為取勢,掌握企業(yè)的控制權,這是法術的前提條件。